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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工作要求及日程安排

作者: 时间:2006-10-20 点击数:

一、教师资格种类和应具备的条件

(一)教师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身份条件

2006届普通高校应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以报名申请;已取得教师资格者,也可以按照条件报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学历条件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者必须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

(四)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并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校)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公安派出所鉴定为合格。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 1、测试对象:非师范毕业申请人、离开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学历层次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不一致和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不一致者,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

试。

??? 2、测试申请时间与办法:测试申请时间与提供申请材料时间同步。由申请人根据要求自主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申请测试的年级、科目必须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拟任教学科相一致。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而未申报者,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3、测试时间与地点:测试时间为4月中旬。测试地点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被测试人员应带居民身份证到测试地点测试,过时不候。

??? 4、测试方式:采取备课、说课、面试的方式进行。

??? 5、测试结果:说课、面试两部分均合格者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合格证明放入申请人材料袋中;不合格者不得认定教师资格,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申请人。

二、日程安排及要求

(一)信息发布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和信息,市教育局将及时在淮安教育信息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予以公布。

联系电话:0517-3558103、3662485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为11月24日至30日。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报名地点在所辖县(区)教育局(我校毕业生在情河区教育局报名);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报名地点在淮安市教育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报

名在省教育厅。

2、报名办法: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近期小2寸半身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6张(师范类毕业生4张)、教师资格认定费150元/人(苏价费[2002]269号文件规定)到相

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

3、《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与考试:

(1)补修与考试对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与考试。已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的可免于补修和考试。

(2)补修与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年11月24日至30日,报名地点设在市、县(区)教育局。报名时需填写《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报名登记表》,征订考试教材。

(3)补修与考试时间:市教育局委托淮阴师范学院于春节前后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地点在淮阴师范学院。考试时间为每年2月下旬,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在市区进行。申请人于考前一周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4)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于3月20日前公布,成绩合格者可凭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合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

??? 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合格证书。

5、体格检查:

(1)体检对象:已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均应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不得认定教师资格。凡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和普通话测试不合格者不应参加体检。

(2)体检组织地点:体检时间为每年3月中、下旬。体检医院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工作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与体检医院共同组织。不到指定医院体检结果无效。体检不合格者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必须重新体检。若请他人代检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

教师认定资格。

(3)体检项目与收费:体检项目有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血常规、尿常规检查,胸部透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等。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核定,由被体检人在体检前交体检医院。

6、教师资格申报材料受理:

(1)申报受理时间:4月1日至7日,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申请材料种类及要求:

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下同);

②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④ 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表》;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⑥非师范类毕业申请人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与考

试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⑧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底版的近期小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

申请材料中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不一致的,需公安户籍管理部门

出具证明;表中内容填写不全、不真实、不规范和申请材料不齐全、不

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7、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材料时间:5月上旬。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认定时间:5月中旬。

9、认定结果公布与证书领取时间:

???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30个工作日内(5月20日前)在相关网站或媒体或报名点公布认定结果。教师资格证书于5月25~30日发放(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后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领取)。

10、政策咨询:淮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3662485;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和信息可在淮安教育信息网(www.haedu.org)“教育资格认定”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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